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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—— 设计方案
DESIGN SCHEME————
我们经常讲空间照明设计是空间亮度分布的设计,但是很显然,在实际设计时,如果对每一个物体表面的亮度分布进行规定,是不太可能的。设计和检测时候都非常困难。
第一,灯具表面亮度。表面亮度通常指的就是灯具眩光,如果一个房间内都是一些表面亮度很高的灯具,人进去之后就会很不舒服,因为上面有光刺眼。这种情况光线就是直射进眼睛的,没有经过反射,所以无法形成照度。
这个数据是灯具厂家在做专业光学检测时可以得到的,数据比较容易获取,因而我们使用得相对较多,并且会用它去衡量一款灯具在空间中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眩光。
以学校为例,我们实际上走进课室去衡量它是否达到我们学习、上课的标准,看的是什么?不是灯有多亮对吧,而是我们看黑板、课桌、书本够不够亮、或者会不会太刺眼,那些其实是黑板、课桌、书本被灯照射后反射进我们眼中的光线多少,实际上,那些是亮度概念。
但有个问题就出现了,黑板是黑色磨沙的、课桌是黄色光滑的、课本是白色既有光滑也有哑光的,那同样的照度前提下,上述物品的反射率是不一样的,我们肉眼看到的亮度自然就不一样。既然亮度才是人眼的感知,那是否我们应该规定:“教室中各处的亮度应为50cd/m²”呢?我们根据各个物体反射率倒推一下,那样就是照在黑板上的照度应该700lx,照在桌子上的照度应该是500lx,课本上的照度应该是300lx……显然,这样会更加的混乱。